各院系、珠海校区、联合培养单位、2018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学〔2017〕225号)要求,现将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及各院系推荐名额
评选比例为毕业年级研究生人数的15%,共84名。本次评选采用等额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后按综合排名高低确定贵州省和遵义医学院两个级别的优秀名单(其中符合条件的前18名为省优毕、后66名为校优毕)。
各研究生管理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
等额推荐名额 |
基础医学院(含人文医学) |
9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第一临床学院(含规培) |
34 |
护理学院 |
2 |
口腔学院 |
5 |
药学院 |
5 |
基础药理重点实验室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珠海校区 |
8 |
各联合培养单位 |
贵州省医、三附院、四川省医、成都二院、成大附院、大连中山、北京航天、北京空院、大连中山、大连六院、贵阳药所、黔西南州、重庆涪陵、四川遂宁、贵阳妇幼、贵阳口腔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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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各部门严格审核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及名额的部门以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推荐;
2.2018届联合培养单位(以导师所在单位为准)共1 4个优毕名额,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按要求申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三.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高: 爱党爱国,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恪守学术道德;热爱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项院级或以上荣誉/表彰(含二级院系荣誉表彰)。
2. 学习成绩优秀:高质量完成并通过各个培养环节;学位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以学业奖学金计量为准);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校期间至少发表一篇与专业相关的统计源及以上文章,人文社科类专业要求至少在北图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规定的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4.其他: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文件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或优干荣誉称号;按时缴纳学费。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3月14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将申请表《遵义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含电子版)、《遵义医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先”量化评分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评选。
2.各研究生管理部门确定推荐名额:各二级院系及部门组织审核、统计、评审,确定推荐名额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0日17:00前将汇总表及推荐人员材料(登记表、量化评分表、支撑材料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思政科(新蒲行政楼410)。
3.研究生院审核:3月25日前,研究生院对各院系材料审核公示无误后按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额,并上报校党委会讨论。
4.审批表彰:学校讨论审批。其中贵州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报贵州省教育厅审批确定并下文表彰,遵义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下文表彰。
五.其他
1.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延长学习年限;
(2)学制范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
(3)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
(4)有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
2.本次评选为个人自愿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填写严格按照“填报说明”,不规范者不予参评。联系电话: 0851—28643579。
附件 1: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报送材料要求
2:《遵义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遵义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院系填写)
4:《遵义医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先”量化评分表》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