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及教研室、2017级研究生:
根据2018年春季教学计划安排,2017级研究生第一学期课程补考时间定于3月29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考对象
2017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未通过的同学。
二、 补考科目
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科研方法学、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三、 补考时间
详见附件(2017级补考时间安排表)
四、 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10分钟进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考场。
2、考生凭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并请自带必要文具(黑色签字笔、橡皮)。
3、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相关考试资料进入考场。
4、考生交卷时必须在试卷袋上签名后离场,否则成绩无效。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教研室须安排具有丰富监考经验和较强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监考。各监考老师须注意:
1、须佩戴监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
2、在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务必仔细核对考生相关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与考场座位号是否相符。
3、在考生交卷时,须监督学生在试卷袋上签名,并收集整理好试卷,不随意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4、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应做好监考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巡考员和研究生院培养科工作人员。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