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及教研室:
根据《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遵义医学院教师课时津贴实施细则》,现将报送2017级同等学力、2015级规培研究生课时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及审核发放流程
各教研室将课时费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各二级院系初审,各二级院系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纸质版需要教研室主任签字并盖章),培养科及人事处复审通过后交由财务处,财务处根据课时费分发次数及金额发放至教师工资卡号。
二、课时费填报要求
1、课时费需要将本校任课教师和附院任课教师分开填报,非本校教师或本校研究生任课的统一填写在附院课时费报表上,并且需要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2、课时费填报按照财务处提供的职工工号进行填写,非本校教师或本校研究生任课的请在备注一栏注明农业银行开户行地址及账户。“职称”一栏严格按照学校所聘职称进行填报,不得误报。
3、课时费填报以“课程名称”和“年级”为分类排序进行填报,不能以“教师姓名”为单位进行填报。“理论(实验)课时数”以实际上课学时进行填报,在填报的时候不能打空格。同一门课程不能由几个教研室分开填报。
4、课时费报表中有“分次发放金额”栏目,教师可按个人意愿将每次要求发放的金额填入(次数为1-4次,建议数额较少的按一次发放),财务处将按月进行分次发放。
5、课时系数、津贴系数按遵医院办发〔2012〕16号文件执行,新蒲校区课时费涨幅按遵医院办发〔2013〕53号文件执行。
6、请各二级院系于7月13日前将课时费报送表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7、课时费纸质版需加盖教研室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13962061@qq.com。
未经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穆懿、简卡。
联系电话:28643581。